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河凤桥镇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向久等人违规截留挪用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购买土特产及发放津补贴问题。2011年至2023年,新桥村违规截留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用于购买烟酒、茶叶,发放村干部津补贴,支付村委会餐费。经查,该村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5年4月,李向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桥村村委会委员、妇联主任易成丽,原村委会主任祁世霞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桥村党支部委员杨植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汪桥镇河铺完全小学校长张时刚公务接待违规列支酒水问题。2024年12月6日,张时刚组织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列支酒水,被县纪委监委暗访发现。经查,张时刚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5年2月,张时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商城县高级中学食堂管理负责人唐道卓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4年5月,唐道卓违规接受该校食堂供货商宴请2次。2025年4月,唐道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反映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纠治“四风”必须再加力、再冲锋。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这一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与广大党员干部应高度重视,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务必锲而不舍地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狠抓作风建设,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风腐同查同治的工作机制,深挖彻查党员、干部请托办事、进行利益交换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斩断由风及腐的潜在链条,持续向全社会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这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警惕,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拓宽线索来源。要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坚持标本兼治,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让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廉洁、祥和的节日。
来源:清风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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