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6月27日消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污泥违规处置问题。
2025年6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吴忠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差距明显,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黄河,污泥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吴忠市地处宁夏中部,黄河穿城而过,生态地位重要,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比较薄弱。持续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能力,是加强黄河吴忠段水环境治理应当采取的重要措施。
主要问题:
一是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差距明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督察发现,吴忠市城区雨污合流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24年年底,城区现有的510公里排水管网中,有402公里管网为雨污合流,但一直未按要求部署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按照自治区有关建设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吴忠市城区应新增污水管网43公里,但截至2025年3月仍有21公里的建设任务未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2019年年底前,全面排查建成区排水管网,并实施管网破损修复等工程,但吴忠市直至2021年10月才完成管网排查,发现的87处缺陷点中,28处至今未开展修复。
因雨污不分流、收集管网破损等原因,吴忠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雨季部分时段入厂污水量严重超负荷,2024年分别出现7次、8次污水从格栅间溢流积存厂区情况,其中部分污水排入黄河。
二是生活污水直排溢流。督察发现,吴忠市城区3家污水处理厂雨季部分时段生活污水直排溢流,2023—2024年11个雨天共溢流23次,其中单日降雨量小于10毫米的有5天,降雨量10—17毫米的有5天。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8次开启超越排放口闸阀,共计约120万立方米污水通过地下箱涵排入黄河,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326毫克/升、22.7毫克/升、4.3毫克/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5.3倍、21.7倍、20.5倍;吴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超越排放9次,共计约36万立方米污水经清水河排入黄河,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804毫克/升、27.4毫克/升、5.3毫克/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9.2倍、26.4倍、25.5倍;吴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超越排放6次,近10万立方米污水经南干沟排入黄河,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632毫克/升、9.4毫克/升、3.8毫克/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0.6倍、8.4倍、18倍。
三是污泥违规处置问题突出。按照自治区有关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区)应组织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方案,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推广污泥资源化利用。督察发现,吴忠市红寺堡区未按要求制定方案,规划要求建设的20吨/天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至今未启动。红寺堡区污水处理厂年产生污泥约5000吨,未按环评要求把污泥含水率降至60%以下,而是将含水率70%—80%的污泥交由宁夏润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但润地农牧科技公司实际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相关生产设施,也未取得有机肥料登记证,仅将生活污泥与牛粪等混合后,就违规填埋至厂区周边。2023年至2025年2月,该企业共接收红寺堡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约7700吨,其中违规堆肥填埋约5200吨。督察组暗查时,该企业厂区内露天堆放生活污泥约2500吨,堆放场地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吴忠市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力度不够,有关职能部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污泥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据此前报道,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28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银川召开,督察组组长王荣、副组长李高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邑飞进行了进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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