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叶某正在某仓库打牌,执行干警迅速前往成功将叶某拘传,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此前,杨某与叶某因甲鱼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判决,叶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拖欠的甲鱼苗款4.74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叶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叶某拒接法院电话、拒绝报告财产。随后,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叶某正在某仓库内打牌。
得知消息后,执行干警即刻出动前往现场。拘传过程中,叶某一度想逃跑,被布控干警截获。因叶某拒不配合,干警依法将其押解至法院。搜查中,干警发现叶某口袋内有奔驰车钥匙一把、现金1300元。鉴于叶某的拒执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拘留15日,并扣押奔驰车及现金。
随后,依据“拘执衔接”机制,执行法官与拘留所民警对叶某进行教育批评,同时查阅其微信转账流水,发现叶某使用其弟弟身份信息注册微信用于生意往来,且存在大额转账记录。法官对其进行取证,并告知叶某其行为已涉嫌拒执。在法律威慑和执行压力下,叶某当场履行部分案款,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分期给付协议。
来源:新法治报·赣法云 (魏雨欣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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