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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10县(市、区)规划”获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5 20:30:00    

省政府近日批复我市10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省政府原则同意《小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迎泽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杏花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尖草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万柏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晋源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古交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清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阳曲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娄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简称“10县(市、区)规划”)。

“10县(市、区)规划”是对各县(市、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何宝国)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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